(原标题: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关于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配资吧官网最新信息
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为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4日发布。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28日下午14时在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至15:0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411人,代表股份937,121,3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3867%。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八项议案,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年度报告及摘要、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向财务公司等关联方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融资业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报告、授权管理层办理2025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以及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得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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